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的通知
时间:2016/6/24 10:04:53  作者:鑫三扬  来源:鑫三扬药业(厦门)有限公司  点击数:2118

2014-01-16 09:09:0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

  为加强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完善保健食品技术审评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现予印发,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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